2022下半年内蒙古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11月30日有更新)(2)
发布时间:2022-12-01 11:07:04 乌海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四、面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一)面试科目与代码(见附件2)
(二)面试大纲
幼儿园、小学、初中及高中面试大纲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下载;中职文化课面试大纲目前参照高中类别执行;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面试大纲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kszs/jszgks/202112/t20211230_42208.html)。
五、面试实施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面试考核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三)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及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相关材料,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时间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按题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三名考官签字确认后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评分结果不在现场公布。
(四)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依照《考试大纲》规定)。
六、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七、面试结果查询及合格证明
面试结果将在3月1日公布。待面试结果公布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查询。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供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使用。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考生须遵守自治区及考区所在盟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按照要求进行考前十四天体温监测并填写完整的《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1)。考前,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参加考试需注意的疫情防控事项,未及时查看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三)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意: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拨打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客服电话。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四)各考区招生考试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
附件:1.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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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备注:考生考试时需提交该《承诺书》
(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