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乌海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65人简章(2)
发布时间:2021-06-28 14:03:44 乌海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乌海党建网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考核成绩+赋分,QS世界排名前1000的境外高校相当于国内“211”院校。
赋分规则:1.考生各学习阶段均为全日制学历的(不包含专升本及网络院校、成人教育学院、民办院校、独立院校毕业生)加8分;博士研究生为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985”院校再加4分、“211”院校再加3分、其他普通高等院校再加2分;硕士研究生为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985”院校再加3分、“211”院校再加2分。
2.考生为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但本科阶段为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985”院校的全日制毕业生(不包含专升本及网络院校、成人教育学院、民办院校、独立院校毕业生)加8分;硕士阶段为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985”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再加3分、“211”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再加2分。
3.考生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但本科阶段为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985”院校的全日制毕业生(不包含专升本及网络院校、成人教育学院、民办院校、独立院校毕业生)加8分。
(四)体检和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各专业类别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中共党员优先。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将在乌海党建网上另行通知。
1.体检。体检由乌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生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纪律要求等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要求执行。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不合格、违反纪律要求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进行递补。
2.考察。考察工作由乌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对考察中发现有条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信息等情形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五)公示
对拟引进人选在乌海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引进手续。
四、引进待遇
引进的人才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须签订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乌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引进工作期间,有关事宜均在乌海党建网(http://wuhaidj.gov.cn/)发布,不再单独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0473—3998816
附件1. 2021年乌海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目录
附件2. 乌海市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
乌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附件1:附件1:2021年乌海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目录.xls
原文标题:2021年乌海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简章
原文链接:http://wuhaidj.gov.cn/contents/2/128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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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unx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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