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乌海公安局海勃湾分局招聘警务辅助130人资格初审
发布时间:2021-01-04 16:10:26 乌海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乌海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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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分局招聘警务辅助130人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采用网上、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分局选派专人按照报考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所填报的《报名登记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2.资格初审时,对审查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
4.因本次公开招聘设有加分情况,符合加分条件(加分条件在本公告笔试中详细列明)的人员需要在网上资格审查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网上审查通过后,应聘人员需主动到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分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不到则视为主动放弃加分。现场资格审查在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分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北东街21号)后院二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截止至2021年1月20日18时。加分人员名单将在相应网站、公众号予以公示。
5.现场资格初审需提供:《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B本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本次加分项目类人员需自行打印《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加分审核表》(附件2),并填写一式两份。
6.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1月17日至2021年1月21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体能测试准考证。准考证分为体能测试准考证和笔试准考证,体能测试通过后可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在内蒙古乌海市公安局网、乌海市公安局“乌海警方发布”微信公众号、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分局“海勃湾公安”微信公众号、海勃湾区政务网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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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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