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邮政业安全中心招聘7名工作人员简章详情(4)
发布时间:2020-09-11 18:23:21 乌海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由自治区邮政管理局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人事处统一组织实施。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党组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应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并形成书面材料留存。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结束后,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拟聘人员《花名册》和《个人备案表》等,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 2020年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5.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6.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2.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1次。
3.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及时发布。
九、监督和咨询电话
1.监督电话
0471-3366804
2.咨询电话
0471-3366728,0471-3332079
3.网报技术咨询电话
0471-6601168、6600198、6601158、6601706(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本简章由内蒙古自治区邮政业安全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邮政业安全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内蒙古自治区邮政业安全中心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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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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